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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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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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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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修訂《機動車輛安全法》(混合動力及電動車輛的最低聲音要求)下的若干規(guī)例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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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23 年 01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加拿大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根據(jù)《機動車安全法》制定的某些法規(guī)的修訂法規(guī)(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最低聲音要求)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 - 日期: [X]批準的通報措施 -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X]公布的通報措施 -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X]通報措施生效 -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腳注參考文件:1]獲取: [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2/2022-12-21/html/sor-dors254-eng.html(英語)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2/2022-12-21/html/sor-dors254-fra.html(法語)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站獲取1: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 1: [ ]其他: 說明:根據(jù)G/TBT/N/CAN/642(2021年5月20日)通報的擬議修正案于2022年12月21日通過并生效,,作為“修訂根據(jù)《機動車安全法》制定的某些法規(guī)的法規(guī)(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最低聲音要求)”。 本修正案通過增加第141節(jié)“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最低聲音要求”來修改《機動車安全法規(guī)》,。 新安全標準包括對車輛即將移動或低速移動時可測試聲學參數(shù)的要求。這些要求將確保騎行者,、行人和視障人士能夠發(fā)現(xiàn)和識別附近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這些規(guī)范應允許行人識別有車輛存在,,該車輛位置,,以及車輛運行狀態(tài),更確切地說,,能夠識別車輛正在加速或減速,、前進或倒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加拿大行駛的混合動力汽車自愿符合美國或聯(lián)合國的要求,。目標是將這兩套要求納入加拿大標準,允許制造商選擇采用哪種要求(即美國或聯(lián)合國要求),,從而將現(xiàn)有做法編入法典,。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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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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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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