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2017年1月12日,,泰國工業(yè)部(MOI)發(fā)布通知,要求企業(yè)對于某些指定的化學物質采取相應的合規(guī)措施。指定的物質被添加至泰國危險物質名錄的附件4和附件5中,,分別被FDA和DIW所管控,。這些物質包括:
FDA管控的物質:
——在干洗和某些特殊溶液中使用的1,,1,,2 - 三氯乙烷
——在特定消費產品中使用的甲醇
——在地板清潔產品中使用的福爾馬林
——汽車油漆清潔、修正液或紡織品清潔產品中用到的有機溶劑
DIW管控的物質:
——甲酚
——7種氫氟烴(HFC-245, -338mcc, -338mee, -356ffa, -1234yf, HFO-1234ze and HFO-1336mzz-Z)
這些物質被定義為第二類或第三類物質,,企業(yè)的進出口,、生產、儲存等活動需要申請許可并且/或者進行注冊,。
泰國的第一版現有物質名錄預計將于今年年中發(fā)布,。目前DIW正在編制高關注度物質(SVHCs)的標準和清單,CMR物質,、PBT物質和vPvB物質都將被列入此清單,,這些高關注度物質將會成為第一批需要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的物質。風險評估報告的實施的時間暫定為:對1000噸/年以上的物質為2020年,;對100噸-1000噸/年的物質為2022年,;對10-100噸/年的物質為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