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歐盟委員會官方公報(OJ)發(fā)布法規(guī)(EU)2018/79 ,,對歐盟食品接觸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法規(guī)(EU)No 10/2011進行修訂,,新增2,,4,4’-三氟二苯甲酮,、2,3,3,4,4,5,5-七氟戊烯,、氧化鎢、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鏈和直鏈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等4項許用物質,,并擴大了現有物質(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與二乙烯苯或1,,3-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的交聯聚合物的使用范圍。
根據歐洲食品安全署(EFSA)的科學意見,,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與二乙烯苯或1,,3-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的交聯聚合物,FCM物質編號856,,當作為聚合添加劑,,用于苯乙烯丙烯腈聚合物(SAN)/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混合制成的重復性使用食品接觸制品,且含量不超過40%時,,在室溫或更低溫度下接觸水性,、酸性或低酒精含量(<20%)的食品,接觸時間不超過1天或是長期接觸干性食品,,均不會危害健康,,因此本次對現有法規(guī)進行更新以包括該用途。
除此之外,,根據(EU)2018/79,,(EU)No 10/2011附件I表1此次還新加入4種授權許用物質,其中2,,4,,4‘-三氟二苯甲酮和2,3,3,4,4,5,5-七氟戊烯被允許用作單體或起始物,氧化鎢和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鏈和直鏈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則被授權作為添加劑或聚合物生產助劑使用,。
4種新增物質詳細情況如下:
FCM物質編號 | CAS號 | 物質名稱 | 特殊遷移限量 | 限制和規(guī)范 |
1061 | 80512-44-3 | 2,4,4' -三氟二苯甲酮 | 僅允許用作生產聚醚醚酮塑料的共聚單體,,最終材料中含量不得超過0.3%w/w | |
1063 | 1547-26-8 | 2,3,3,4,4,5,5-七氟戊烯 | 僅與聚四氟乙烯和/或乙烯共聚單體一起生產含氟共聚物,作為聚合物生產助劑,,在食品接觸材料中最高濃度為0.2%w/w,,并且分子量小于1500Da的小分子在氟化聚合物中不得超過30mg/kg | |
1064 | 39318-18-8 | 氧化鎢 | 0.05mg/kg | 化學分子量:Won,n=2.72-2.90 |
1065 | 85711-28-0 | 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鏈和直鏈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 | 5mg/kg | 僅用于生產由聚烯烴制成的物品,并且不與附件III表2中食品模擬物為D2的食品發(fā)生接觸 |
當氧化鎢作為再熱劑用于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時,,無需驗證特殊遷移的符合性,,而在其他情況下,則必須根據Article18驗證特遷符合性,;特遷限量表示為mg鎢/kg食品,。
FCM編號為306的物質硬脂酰胺,本身無特殊遷移硬脂酰胺遷移,,同樣無需驗證混合物特遷的符合性,。
(EU)2018/79將在OJ發(fā)布后第二十天開始生效,。生效日前符合(EU)10/2011的塑料材料及制品,,2019年2月9日前仍可投放市場直至售罄。該法規(guī)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