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折疊禮品盒(Folding Gift Boxes)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對華折疊禮品盒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yè)損害立案調查,審查若取消現(xiàn)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yè)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18年3月5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18年4月16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2001年3月19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折疊禮品盒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2年1月8日,美國商務部開始正式對華折疊禮品盒征收反傾銷稅。繼美國對中國折疊禮品盒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于2007年5月18日第一次延長對華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對中國折疊禮品盒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于2013年3月5日第二次延長對華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