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的蘑菇罐頭(Certain Preserved Mushrooms)進行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的蘑菇罐頭進行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產業(yè)損害立案調查,審查若取消現(xiàn)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yè)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0年9月2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0年10月16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1998年2月2日,美國對進口自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的蘑菇罐頭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為2003.10.27、2003.10.31、2003.10.37、2003.10.43、2003.10.47、2003.10.53和0711.90.4000。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04年11月17日,美國第一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上述4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0年4月28日,美國第二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上述4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5年9月2日,美國第三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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