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在歐亞經濟聯(lián)盟官方公報發(fā)布第2020/234/AD28號公告,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20年9月22日第115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和阿塞拜疆的進口鋁帶(俄語: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如下:南通恒金復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及中國其他生產商為13.14%,阿塞拜疆涉案生產商為16.18%,,決議發(fā)布后30日起生效,。本案涉及稅號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項下的產品,。
2019年5月7日,,歐亞經濟聯(lián)盟發(fā)布第2019/165/AD28號公告,應歐亞經濟聯(lián)盟鋁制品生產商,、供應商和消費者聯(lián)合會提交的申請,,決定對原產自中國及阿塞拜疆的鋁帶產品發(fā)起反傾銷立案調查。2020年7月2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fā)布第2020/223/AD28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和阿塞拜疆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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