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歐盟發(fā)布SANTE/7126/2020號咨詢文件,,擬修訂復合食品(即既含有植物源性成分又含有加工過的動物源性成分的食品)的進口官方管制要求,。修訂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
(1)不包含加工肉類且在咨詢文件附件中列出的貨架期穩(wěn)定的復合食品(包括奶油甜點、意面,、焙烤食品等),,免予進口時在邊境管制站進行官方管制所需滿足的條件;
(2)歐盟主管當局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chǔ),,以適當?shù)念l率定期對第1條所述的免予邊境管制站官方管制,、貨架期穩(wěn)定的復合產(chǎn)品進行官方管制,且規(guī)定了具體的實施地點,。
該法規(guī)擬于2021年4月21日起實施,,意見反饋期截至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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