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澳新食品標準局(FSANZ)發(fā)布157-21號通知,,就申請P103-修訂訂電解質飲料的成分和標簽要求征求意見。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將電解質飲料中允許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從50克/升降低到20克/升,;
(2)禁止對電解質飲料進行健康聲明,,包括自我證實的健康證明,,但三個特定聲明除外;
(3)限制碳水化合物,、糖,、能量、鈣,、納,、鎂、鉀和氯電解質飲料的營養(yǎng)成分聲明,;
(4)規(guī)范“電解質飲料”的名稱,,以便與其他類似飲料區(qū)分管理;
(5)修改“電解質飲料”的定義,,使之與成分修改一致,,刪除定義中對“碳水化合物”和“礦物質”的引用,;
(6)滲透壓單位將被修改為“每公斤”。目前使用“每公斤”的標簽聲明單位要求將被保留,。
該通知意見反饋期截至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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