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fā)布了RoHS指令(2011/65/EU)附件IV的修訂案——(EU) 2021/1978,,(EU) 2021/1979和(EU) 2021/1980,新增45,,46和47三項鄰苯二甲酸酯相關(guān)豁免。
根據(jù)修訂案,,RoHS指令附件IV新增如下三項豁免:
項數(shù) | 豁免項目 | 使用范圍及期限 |
45 | 用于分析人體體液和/或透析液的離子選擇性電極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8年7月21日到期。 |
46 | 磁共振成像(MRI)探測器線圈的塑料組件中使用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4年1月1日到期,。 |
47 | 從醫(yī)療設備(包括體外診斷設備及其配件)中回收的和供其維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苯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若再使用過程發(fā)生在經(jīng)過審核的封閉B2B回收系統(tǒng)中且再使用的部件已向消費者通報。 | 2028年7月21日到期,。 |
指令于其在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各成員國最遲應于2022年4月30日前采納并發(fā)布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或行政規(guī)定,。該三項修訂案作為緊急事項生效,,并于2021年7月21日起追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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