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發(fā)布了《關于指定和取消直接采購境外食品違禁成分的指導意見》,該準則旨在幫助海關管理那些消費者直接從海外購買的食品,,以減少韓國公民的食品風險,。
被指定為違禁成分的有:
(1)《食品法典》中規(guī)定的違禁材料;
(2)《健康機能食品法典》中規(guī)定的,,在生產(chǎn)過程中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料;
(3)《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無出口國衛(wèi)生證書,、來自于BSE國家的材料;
(4)《藥品法》中的處方藥,;
(5)麻醉品,、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麻醉品管制法中的臨時麻醉品,;
(6)導致嚴重副作用或毒性作用的原材料,。
來源:華測瑞歐(https://www.reach24h.com/weekly-news/regulatory-updates-of-the-3rd-week-in-novembe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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