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韓國國立環(huán)境科學院(NIER)發(fā)布第2023-264號公告,旨在更新現有生物殺滅物質緩沖期指定的相關內容,現向公眾公示并征集意見。
一、此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依照修訂后的《生活用化學品和生物殺滅物質安全管理法》(簡稱K BPR法規(guī))(2020年3月24日制定):
根據第18條第3項申報的現有生物殺滅物質,可被追加指定為現有生物殺滅物質,并享有注冊緩沖期。
圖1. 現有生物殺滅物質的追加指定
根據第19條第3款,官方取消不合規(guī)申報物質的注冊緩沖期。
圖2. 現有指定的生物殺滅物質緩沖期的取消
二、韓國K BPR法規(guī)條款解析上述提到的韓國《生活用化學品和生物殺滅物質安全管理法》相關法規(guī)條例解釋如下:
第18條第3項
自企業(yè)完成生物殺滅物質申報日起6個月內,環(huán)境部考慮到對已預注冊的現有生物殺滅材料的危害性及風險的把控,將其指定為具有緩沖期的現有生物殺滅物質,并公告下列事項:
(1)具有注冊緩沖期的生物殺滅物質名稱
(2)具有注冊緩沖期的生物殺滅物質可能涉及到的殺菌產品種類
(3)具有注冊緩沖期的生物殺滅物質及其對應產品類型的注冊緩沖期
第19條第2項
針對完成預注冊的情況,沒有按時完成物質注冊計劃書的提交,或者沒有按照提交的注冊計劃書履行注冊資料的提交,判斷其難以在物質注冊緩沖期內完成資料提交的情況,可要求禁止該生物殺滅物質的生產及進口。
第19條第3項
環(huán)境部長可根據第19條第2項,撤回現有殺滅物質的指定,同時取消該物質的注冊緩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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