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歐洲議會以587票贊成、9票反對和20票棄權的投票結(jié)果,批準了關于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類型電池的設計、生產(chǎn)和廢物管理的新規(guī)則。新的法律考慮到了技術發(fā)展和該領域的未來挑戰(zhàn),并將涵蓋整個電池生命周期,從設計到報廢。
該法規(guī)的關鍵措施:
(1)對電動汽車(EV)電池、輕型交通工具(LMT)電池(如電動滑板車和自行車)以及容量超過2kWh的可充電工業(yè)電池進行強制性的碳足跡聲明和標簽;
(2)將家用電器中的便攜式電池設計成消費者可以自己方便地取出和更換;
(3)為LMT電池、容量超過2千瓦時的工業(yè)電池和電動車電池設計數(shù)字電池護照;
(4)對除中小企業(yè)以外的所有經(jīng)濟運營商實行盡職調(diào)查政策;
(5)更嚴格的廢物收集目標:便攜式電池--2023年達到45%,2027年達到63%,2030年達到73%;LMT電池--2028年達到51%,2031年達到61%;
(6)從廢電池中回收材料的最低水平:鋰--2027年達到50%,2031年達到80%;鈷、銅、鉛和鎳--2027年達到90%,2031年達到95%;
(7)從制造和消費廢物中回收用于新電池的最低水平:條例生效后8年——鈷16%,鉛85%,鋰6%,鎳6%;條例生效后13年:鈷26%,鉛85%,鋰12%,鎳15%。
在最后表決之后,理事會必須正式批準該文本,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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