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泰國標簽委員會發(fā)布通知,,延長2022年12月26日(B.E.2022)關于標簽管制商品標簽特征的第3號通知的生效日期,。
第3號公告新施行日期為2023年10月15日,本公告規(guī)定的新標簽過渡期截止至2024年2月12日,。
該修正案主要改進了管制產品標簽上必須顯示的信息內容。標簽必須包含以下信息:
(1)產品類別或類型的名稱,;
(2)在泰國注冊并在泰國銷售的制造商的名稱或商標,;
(3)訂購或進口產品到泰國進行銷售的人在泰國注冊的名稱或商標;
(4)如果是進口商品,,則為制造國名稱,;
(5)制造商/進口商的位置;
(6)產品的大小,、尺寸,、數(shù)量、容量或重量 (視情況而定),,其中計量單位可以采用全名,、縮寫或符號;
(7)產品用途的描述,;
(8)使用或儲存的安全說明,;
(9)與背景顏色形成對比的顏色的警告、禁止或注意,;
(10)制造日,、月、年,;
(11)到期日,、月、年 (如果適用),;
(12)價格以泰銖或其他貨幣表示,。
產品標簽的內容必須清晰可見、可辨認,。標簽上顯示的字體高度必須至少為2毫米,。但是,面積小于35cm2的標簽的字母高度可以至少為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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