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亞將禁止進口和制造使用全球變暖潛值(GWP)超過750制冷劑的小型空調設備。
禁令適用產品:
設計使用超過750 GWP的制冷劑的設備,即使這些設備進口時沒有制冷劑;
制冷劑充注量不超過2.6公斤,用于冷卻或加熱空間的便攜式、窗式以及分體式空調設備;
根據許可證進口的設備,以及根據豁免許可證進口的小批量進口設備。
禁令不適用產品:
用于房車和船只等移動設備的空調設備
電腦機房空調設備
根據豁免牌照規(guī)定進口的設備例如個人裝備、返澳設備和臨時進口設備
溫馨提示:目前在售設備不受影響,2024年7月1日之前進口或制造的設備將被允許在該日期之后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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