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智利財政部在官方公報發(fā)布公告稱,,將原產(chǎn)于中國的用于制造直徑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鋼棒的臨時反傾銷稅由10.3%~19.8%變更為24.9%,,即對中國涉案企業(yè)均征收24.9%的臨時反傾銷稅,,措施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于最終措施發(fā)布之日起終止,。本案涉及智利稅號7228.3000項下的產(chǎn)品。
2023年12月9日,,智利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用于制造直徑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鋼棒自主發(fā)起反傾銷調(diào)查,。2024年3月27日,智利對該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寶武杰富意特殊鋼有限公司(Baowu JFE Special Stee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0.4%,、大冶特殊鋼有限公司(Daye Special Steel Co.,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0.3%,、東北特殊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Dongbei Special Steel Group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9.8%、中國其他涉案企業(yè)臨時反傾銷稅為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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