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28號 商務部關于就歐盟依據(jù)《外國補貼條例》對中國企業(yè)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稱申請人)正式提交的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就歐盟依據(jù)《關于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外國補貼條例》(以下簡稱《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yè)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商務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的措施,、申請調查措施所涉及的產品,、申請調查措施造成的負面影響及相關證據(jù)材料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申請人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五條關于申請人資格的規(guī)定,。申請書及相關證據(jù)材料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關于啟動貿易投資壁壘調查所要求的申請書內容及有關證據(jù)的規(guī)定,。
根據(jù)上述審查結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商務部就歐盟依據(jù)《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yè)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二、被調查措施及涉及產品
歐盟依據(jù)《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yè)開展的初步審查,、深度調查以及突襲檢查等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主要涉及鐵路機車、光伏,、風電,、安檢設備等產品。
三,、調查程序
根據(jù)《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的規(guī)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聽證會、實地調查等方式向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四、調查期限
調查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5年4月10日,。
五、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系方可在商務部網(wǎng)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wǎng)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可通過商務部網(wǎng)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wǎng)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對立案相關問題的評論,,應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七、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并根據(jù)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系方認為其提供的資料泄露后將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可以向商務部申請按照保密資料處理,并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系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系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八,、商務部聯(lián)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155,、65198070
傳真:0086-10-6519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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