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歐盟發(fā)布委員會實施條例(EU)2024/2048,,修訂豬腎蛋白提取物(Protein extract from pig kidneys)作為新型食品的使用條件,本條例在發(fā)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實施條例(EU)2017/2470的附件部分內(nèi)容修訂如下:
授權(quán)新型食品 | 使用條件 | |
豬腎蛋白提取物 | 指定食品類別 | 最高水平 |
指令2002/46/EC定義的食品補(bǔ)充劑 | 每日12.6mg豬腎蛋白提取物,,其中二胺氧化酶(DAO)含量為0.9mg,,每日分3次服用,,每次DAO最高含量為0.3mg | |
(EU)609/2013定義的特殊醫(yī)療用途食品 | 根據(jù)產(chǎn)品適用人群的特殊營養(yǎng)需求,,但每日豬腎蛋白提取物攝入量不得超過12.6mg(含0.9mg/天DAO) |
來源:歐盟官方公報
轉(zhuǎn)載鏈接:http://www.tbtguide.com/c/mypt/gwxw/57213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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