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哥斯達黎加環(huán)境和能源部發(fā)布了第0014-2024-DE號決議,,該決議確認了CSA-C358-03標準(家用電動灶具能耗測試方法)與哥斯達黎加第43524號法令/哥斯達黎加技術法規(guī)(RTCR)第503:2021號之間的規(guī)范等效性,。
這種法規(guī)等效性將在以下情況下失效:
1. 所引用的任何一個標準被更新,。
2. 被識別的產品被另一個法規(guī)文件涵蓋。
根據第38849-MEIC號法令的第5.4條款,,一旦決議發(fā)布,,任何其他相關方都可以在符合性聲明的目的中使用被認可的等效性,而無需從產生等效性的任何一方獲得授權,。這意味著,,一旦決議公布,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一法規(guī)等效性,,而無需經過原有參與方的許可,。
CSA-C358-03標準是加拿大標準協(xié)會(CSA Group)制定的,關于家用電動灶具能耗測試方法的標準,。它規(guī)定了測量電動爐灶容量,、能耗和能效的方法,并明確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和不適用范圍,。例如,,它不適用于微波爐、便攜式設備,、感應加熱元件或用于非烹飪目的的加熱元件,。
另一方面,哥斯達黎加的技術法規(guī)RTCR No 503:2021則規(guī)定了家用烹飪器具的能效要求和合格評定程序,。這個法規(guī)適用于在哥斯達黎加國內制造,、進口、使用和銷售的爐灶,、電熱板和電烤箱,,并且只允許符合這些要求的產品被進口和銷售,。
兩個標準的主要差異可能包括它們適用的產品范圍,、能耗測試的具體方法、能效要求的等級以及合格評定的流程,。CSA-C358-03是一個測試方法標準,,而RTCR No 503:2021是一個能效要求和市場準入的法規(guī)。此外,,RTCR No 503:2021可能還包含了對產品標簽和市場監(jiān)管的具體要求,,這些在CSA-C358-03中可能不會涉及。
哥斯達黎加環(huán)境和能源部發(fā)布的第0014-2024-DE號決議確認了這兩個標準的規(guī)范等效性,意味著在哥斯達黎加,,根據CSA-C358-03標準測試和認證的產品也可以符合RTCR No 503:2021的能效要求,,從而可以在市場上銷售。這種等效性在兩個標準中的任何一個更新或被其他法規(guī)文件替代時會失效,。
轉載鏈接:http://www.tbtguide.com/c/mypt/gwxw/57901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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