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阿聯(lián)酋(UAE)起草了關于家電能效標簽的法規(guī)草案,具體為《UAE.S 5010-10:20xx 家用烤箱和爐灶能效標簽第10部分》。以下是該法規(guī)草案的詳細內(nèi)容:
1. 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家用電動和燃氣烤箱(包括集成到爐灶中的烤箱)的標簽要求和補充產(chǎn)品信息提供要求,也涵蓋了家用電動和/或燃氣爐灶。
2. 該法規(guī)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 使用電力或燃氣以外的能源的烤箱;
- 提供“微波加熱”功能的烤箱;
- 便攜式烤箱;
- 熱儲存烤箱;
- 以蒸汽為主要加熱功能的烤箱;
- 僅設計用于“第三家族”氣體(丙烷和丁烷)的烤箱;
- 小型烤箱;
- 爐灶中覆蓋的燃氣灶;
- 戶外烹飪器具;
- 烤架。
3. 擬議的采納日期和生效日期尚未確定。
4. 最終評論截止日期:自通知之日起60天。
來源:阿聯(lián)酋標準化與計量局(ESMA)官網(wǎng)
轉(zhuǎn)載鏈接:http://www.tbt.org.cn/warningDetail.html?id=aDQnaR4zs9V4wJvA3FL8YEYlr9jVEoAFRvjwR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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