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巴西發(fā)展、工業(yè),、貿(mào)易和服務部外貿(mào)秘書處(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發(fā)布2024年第76號公告,應巴西輪胎工業(yè)協(xié)會Associa??o Nacional 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 (ANIP)于2024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chǎn)于中國,、泰國和越南的摩托車輪胎(葡萄牙語:pneumáticos novos de borracha, diagonais, dos tipos utilizados em motocicletas)發(fā)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4011.40.00項下的產(chǎn)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調查問卷將發(fā)送至各出口商/生產(chǎn)商,、進口商和其他國內生產(chǎn)商,,利益相關方應在收到問卷起30天內通過SEI電子信息系統(tǒng)提交答卷。
利益相關方可在調查啟動之日起5個月內申請召開聽證會,。
有關案件信息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電話:+55 61 2027-735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012年6月25日,,巴西對中國大陸、臺灣地區(qū),、泰國和越南的摩托車輪胎啟動反傾銷調查,。2013年12月19日,巴西對中國大陸,、泰國和越南的摩托車輪胎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同時終止對臺灣地區(qū)涉案產(chǎn)品的反傾銷調查。
2018年12月19日,,巴西對原產(chǎn)于中國,、泰國和越南的摩托車輪胎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貿(mào)委員會(CAMEX)發(fā)布2019年第18號決議,,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xù)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chǎn)品(子午線輪胎除外)征收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至2024年12月19日終止。
(編譯自:巴西官方公報網(wǎng))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76-de-18-de-dezembro-de-2024-602957533
轉載鏈接:https://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833&type=null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mào)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