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免除3-己烯-1-醇[3-Hexen-1-ol,(3Z)-]
信息來源: 發(fā)布日期:2005-06-17 閱讀:1224次
2005年6月9日,美國發(fā)布了3-己烯-1-醇最終法規(guī),。法規(guī)規(guī)定,,當(dāng)3-己烯-1-醇[又稱乙醇、或3-hexen-1-ol, (3Z)-,,(CAS Reg. No. 928-96-1)]作為惰性成分,,用于氣味劑、或某些殺蟲劑配方內(nèi)的警告劑時,,免除其殘留限量的要求,,而且3-己烯-1-醇在不超過0.4%限度的情況下,可用于殺蟲劑的配方,。本法規(guī)公布即生效,,有關(guān)異議及聽證要求,必須注名文檔識別號[ID]:OPP-2005-0028,,于2005年8月1日或之前送達(dá),。
來源:中國WTO/TBT國家咨詢點(d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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