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公布草案——“有關更改和修訂2005年12月22日批準的第2313-N號政府決議”,。本更改和修訂旨在對提供食品服務的機構說明要求,并使這些要求與亞美尼亞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符,。另,,禁止食品供應機構使用技術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