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液晶電子寫字屏及其部件(certain liquid crystal eWrit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啟動337調查(調查編號:337-TA-1035),。
2016年12月8日,,美國Kent Displays, Inc.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特定液晶電子寫字屏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為7351506和8947604),,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國最終將以下企業(yè)列為指定應訴方:中國Shenzhen Howshow Technology Co., Ltd(經營名稱為Shenzhen Howshare Technology Co., Ltd.)和Shenzhen SUNstone Technology Co., Ltd.(經營名稱為iQbe)。
美國貿易委員會將于立案后45天內確定調查結束期,。除美國貿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決的情況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337案件中發(fā)布的救濟令自發(fā)布之日生效并于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終局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