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紙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稅則號為39207111,,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以及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傾銷調查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4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案件相關信息,、聽證會申請以及問卷調查答卷等,。
2005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紙薄膜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2月3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對華涉案產品反傾銷肯定性初裁,,2006年7月2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對華上述涉案產品反傾銷肯定性終裁,。2006年9月7日,,印度開始對華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10年12月1日,,印度商工部對華玻璃紙薄膜啟動第1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1年11月30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華涉案產品作出肯定性日落復審終裁,,2012年1月13日,印度海關發(fā)布公告,,延長對華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有效期至2017年1月12日止。2016年12月26日,,基于印度國內企業(yè)對華涉案產品提起的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的立案申請,,印度商工部決定取消本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印度國內企業(yè)Kesoram Rayon就此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Hon’ble High Court of Delhi)提起上訴,,根據該法院的法庭命令,,印度商工部對華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