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近日更新了嬰兒睡衣法案。根據(jù)“兒童睡衣:2016易燃性要求指南” 相關規(guī)定,,為體重7公斤及以下嬰兒設計的兒童緊身睡衣的最大胸圍不超過508毫米,。為了和美國兒童睡衣可燃性法規(guī)(16 CFR 1615)中的“嬰兒服裝”尺寸分級相一致,新修訂后的政策如下:
一件衣服被認為是為一個體重為7公斤及以下的嬰兒設計使用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胸圍小于或等于508毫米,;
——衣服上必須有標簽聲明其適合多大年齡的嬰兒,且嬰兒的年齡不能超過9個月,;
此修訂案自發(fā)布后立即生效,。
根據(jù)原有的法案,加拿大衛(wèi)生部兒童睡衣法案SOR/2016-169中兒童緊身睡衣的定義為:任何除了兒童寬松睡衣之外的包括14 x尺寸的睡衣,。具體包括以下類型:
——為體重7公斤及以下的嬰兒設計的睡衣,;
——在醫(yī)院使用的嬰兒睡衣;
——Polo Pyjamas*,;
——Sleepers*,;
按照CAN/CGSB 4.2 No. 27.5 standard相關規(guī)定,兒童緊身睡衣需要進行45度角可燃性試驗,,與寬松的兒童睡衣相比,,可燃性要求的嚴格程度降低,。
備注:*詳見標準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