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最近發(fā)布(EU) 2019/169 ~ (EU) 2019/178指令,,正式修訂RoHS 2.0指令附錄III中的豁免條款,,更新9項【第7(c)-II,、7(c)-IV,、8(b)、15,、18(b),、21、29,、32、37條】并新增1項(第42條)豁免條款,。
此次修訂將一些豁免材料用途進行細分并根據(jù)細分類別增加新的豁免期限,,更新內(nèi)容涉及鉛和鎘在特定材料中的應(yīng)用,包括在特定介電陶瓷,、焊料,、熒光粉觸媒、印刷油墨等應(yīng)用中的鉛以及在特定電觸點、印刷油墨中的鎘,。上述更新的9項條款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的第42條豁免條款于2019年7月22日起實施。
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發(fā)布,,是適用于歐盟成員國的強制性認證,。2015年6月,RoHS 2.0受限物質(zhì)新增4項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zhì),,正式更新為10項【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6+),、多溴聯(lián)苯(PBB)、多溴聯(lián)苯醚(PBDE),、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