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12項授權法案,將終止在燈具中使用汞的一系列現(xiàn)有豁免條款,,對于部分工業(yè)或醫(yī)療行業(yè)的特殊用途燈,,由于還沒有足夠可靠的無汞替代品,相關豁免條款仍然有效,。歐盟委員會將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相關企業(yè)12個月和18個月的過渡期以適應新規(guī)則。
在歐盟委員會通過之后,這12項授權法案將提交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兩者將有兩個月的時間(如有需要,可延長至四個月)來決定是否接受這些法案,,但無法對法案內(nèi)容作出修改,。最終通過后,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納入國家立法,。
12項授權法案涉及的附錄III中汞豁免條款如下:
? 1(a)-(e): 一般照明用途的單端(緊湊型)熒光燈
? 1(f): 特殊用途的單端(緊湊型)熒光燈
? 1(g): 壽命≥20000小時,,功率<30 W的一般照明用途單端(緊湊型)熒光燈
? 2(a)(1)-(5): 一般照明用途的雙端直管型熒光燈
? 2(b)(3): 非直管型三基色熒光燈
? 2(b)(4): 其他一般照明和特殊用途的熒光燈
? 3(a)-(c): 特殊用途的冷陰極熒光燈和外電極熒光燈
? 4(a): 其他低壓放電燈
? 4(b): 顯色指數(shù)Ra大于60的一般照明用途高壓鈉(蒸氣)燈
? 4(c) I-III: 其他一般照明用途的高壓鈉(蒸氣)燈
? 4(e): 金屬鹵化物燈
? 4(f): 其他特殊用途的放電燈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mào)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