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fā)布了第2021-118號告示,,修改《進口水產品檢查相關規(guī)定》部分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1)設定風險信息精密檢查檢查次數及期限,;
(2)按申報提單類別適用檢驗種類,;
(3)調整衛(wèi)生協(xié)議國的部分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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