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新加坡食品局發(fā)布2023年食品安全條例修訂案,。主要修訂內(nèi)容如下:
(1)規(guī)定不得進(jìn)口、生產(chǎn),、銷售含IV類防腐劑的食品,,但液蛋及其制品,、奶酪、罐頭等食品除外,;
(2)修訂殺菌劑等定義,;
(3)修訂獸藥殘留限量標(biāo)準(zhǔn)中的部分產(chǎn)品范圍和定義,包括甲殼類,、反芻動物等,;
(4)制訂部分食品中6α-甲基強(qiáng)的松龍等多種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部分見下表,。
該修訂自2023年4月28日起生效,。
獸藥名稱 | 食品名稱 | 最大殘留限量(μg/kg) | 備注 |
6α-甲基強(qiáng)的松龍( 6-Alpha-Methylprednisolone) | 哺乳動物脂肪、肉,、肝臟,、腎臟 | 10 | 新增 |
阿維菌素(Abamectin) | 牛脂肪、牛肝 | 100 | 新增 |
牛腎 | 50 | 新增 | |
牛奶 | 20 | 新增 | |
阿苯噠唑(Albendazole) | 羊脂肪 | 100 | 新增 |
羊腎,、羊肝 | 5000 | 新增 | |
羊奶,、羊肉 | 100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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