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第2023/2055號法規(guī)
自2023年10月17日起,,歐盟將實施一項新法規(guī),,限制故意添加微塑料,。
微塑料是單獨使用或與其他物質(zhì)混合使用的微小合成聚合物顆粒,。歐盟委員會正在編制一份常見問題文件,該文件將對法規(guī)的細節(jié)進行澄清,,預(yù)計將于2023年底公布,。與此同時,歐盟委員會于2023年10月16日提供了一些關(guān)于微塑料法規(guī)的最新信息和答復(fù),。
閃粉限制
閃粉未被完全禁止,,具體要取決于其原料、用途和成型方法,。
僅限制不能在水中分解或溶解的塑料閃粉,。
從10月17日起,不能出售用于工藝美術(shù)的松散塑料閃粉,,能夠在水中分解或溶解的除外。
附著在圣誕裝飾品等裝飾物品上的塑料閃粉,,如果容易脫落,,則屬于限制范圍之內(nèi),。
混合于膠水、油漆或墨水等固體材料之中或置于珠寶或雪球等固體物品內(nèi)的塑料閃粉不屬于限制范圍,。
主要規(guī)則如下
對于裝飾為其次要功能的閃光物品,,如用于服裝或鞋類的紡織品,則閃粉始終被視為物品的組成部分,。這類閃光物品(如衣服,、鞋類、窗簾)不在限制范圍之內(nèi),。
對于具有純粹裝飾功能的閃光物品,,或者裝飾功能是物品的主要功能的閃光物品,如某些藝術(shù)和工藝品,、玩具/派對帽,、圣誕裝飾品等中使用的紡織品,只有在正常的最終使用(包括儲存)過程中未從物品上脫落,,閃粉才能被視為物品的組成部分,。如果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閃粉從物品上脫落,則閃光物品應(yīng)視為物品(例如不包含閃粉的物品)和混合物(閃粉)的組合,。在后一種情況下,,閃粉受法規(guī)限制(且在實踐中,整個閃光物品不能出售),。
自2023年10月17日起,,銷售禁令僅適用于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閃粉會從其上脫落且裝飾為其主要功能的閃光物品(例如,包括但不限于圣誕裝飾品和派對帽),。
在現(xiàn)階段,,歐盟委員會無法建議用于證明閃粉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是否會脫落的標準測試。
對于裝飾為其次要功能的閃光物品,,如用于服裝或鞋類的紡織品,,則閃粉始終被視為物品的組成部分。這類閃光物品(如衣服,、鞋類,、窗簾)不在限制范圍之內(nèi)。
對于具有純粹裝飾功能的閃光物品,,或者裝飾功能是物品的主要功能的閃光物品,,如某些藝術(shù)和工藝品、玩具/派對帽,、圣誕裝飾品等中使用的紡織品,,只有在正常的最終使用(包括儲存)過程中未從物品上脫落,閃粉才能被視為物品的組成部分,。如果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閃粉從物品上脫落,,則閃光物品應(yīng)視為物品(例如不包含閃粉的物品)和混合物(閃粉)的組合,。在后一種情況下,閃粉受法規(guī)限制(且在實踐中,,整個閃光物品不能出售),。
自2023年10月17日起,銷售禁令僅適用于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閃粉會從其上脫落且裝飾為其主要功能的閃光物品(例如,,包括但不限于圣誕裝飾品和派對帽),。
在現(xiàn)階段,歐盟委員會無法建議用于證明閃粉在正常的最終使用過程中是否會脫落的標準測試,。
如何測試生物降解性和溶解性,?
測試方法 | 測試說明 |
附錄15:降解性證明規(guī)則 | |
OECD TG301 B、C,、D,、F | 可生物降解性 |
密封容器中的CO2(頂部空間測試)(OECD TG 310) | 可生物降解性 |
OECD TG 306 |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
OECD 302C | 固有生物降解性:改進的MITI試驗(II) |
EN ISO 14852: 2021 | 水介質(zhì)中塑料材料最終需氧生物降解性測定——析出二氧化碳分析法。 |
EN ISO 14851: 2019 | 水介質(zhì)中塑料材料最終需氧生物降解性測定——封閉呼吸計中測定需氧量的方法 |
EN ISO 19679: 2020 | 塑料——海水/沉積物界面中非浮塑料材料需氧生物降解性測定——析出二氧化碳分析法 |
EN ISO 17556: 2019 | 塑料——通過測量呼吸計中的需氧量或析出二氧化碳量來測定土壤中塑料材料最終需氧生物降解能力 |
ISO 22404: 2019 | 塑料——暴露于海洋沉積物中的非浮材料需氧生物降解性的測定 |
附錄16:溶解性證明規(guī)則 | |
OECD測試準則第120條 | 水中聚合物的溶解/萃取行為 |
OECD測試準則第105條 | 水溶解性 |
關(guān)注“廣東技術(shù)性貿(mào)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