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土耳其貿(mào)易部發(fā)布第2023/7號公告,對進口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終裁,建議繼續(xù)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為0.054美元/千克、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為0.052美元/千克、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2月12日為0.050美元/千克,措施實施以總統(tǒng)征稅令為準。涉案產(chǎn)品的土耳其稅號為3907.69.00.00.00。
利益相關方可就上述保障措施稅及豁免征稅的發(fā)展中國家名單進行磋商。
2020年6月11日,土耳其對進口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啟動保障措施調(diào)查。2020年11月13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建議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稅額如下:第一年0.060美元/千克,第二年0.058美元/千克,第三年0.056美元/千克。2023年5月11日,土耳其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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