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4/006號公告稱,澳大利亞工業(yè)與科學部長(the Min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過了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的聚氯乙烯扁平電纜(PVC Flat Electrical Cables)作出的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fù)審終裁建議(終裁結(jié)果詳情見附表),決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繼續(xù)對中國涉案產(chǎn)品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桂林國際電線電纜集團公司(Guilin International Wire & Cable Co., Ltd.)及其關(guān)聯(lián)企業(yè)桂林飛龍電線電纜有限責任公司(Guilin Feilong Wire and Cable Ltd)、桂林祥龍電線電纜有限責任公司(Guilin Xianglong Wire and Cable Ltd)、桂林吉潤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Guilin Fortune Import and Export Trading Co.Ltd)、桂林源海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責任公司(Guilin Yuanhai Import and Export Trading Co.Ltd)、Interest Link Co.Ltd、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機械進出口公司(Guangxi Machinary Import and Export Co.Ltd.)不適用上述雙反措施。
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18/86號公告稱,應(yīng)澳大利亞企業(yè)Prysmian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聚氯乙烯扁平電纜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diào)查。2019年4月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19/46號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聚氯乙烯扁平電纜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部分終裁,裁定涉案企業(yè)桂林國際電線電纜集團公司的政府補貼為微量,故終止對其進行反補貼調(diào)查。但對其他涉案企業(yè)繼續(xù)進行雙反調(diào)查。2019年5月14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19/47號公告,決定從即日起對進口自中國的氯乙烯扁平電纜正式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具體如下:中國涉案企業(yè)的傾銷幅度為6.6%~18.9%、補貼幅度為0~3.7%,暫定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合并有效稅為6.6%~22.0%。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14日。
2023年6月9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3/031號公告稱,應(yīng)澳大利亞國內(nèi)企業(yè)Prysmian Australia Pty Limited于2023年5月10日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聚氯乙烯扁平電纜發(fā)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fù)審調(diào)查。案件調(diào)查期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涉案產(chǎn)品的澳大利亞稅號為8544.49.20.41。
附表:澳大利亞對華聚氯乙烯扁平電纜雙反日落復(fù)審終裁結(jié)果表
序號 | 出口商英文名 | 出口商中文參考譯名 | 傾銷幅度 | 補貼幅度 | 暫定傾銷稅(IDD)和暫定反補貼稅(ICD)有效組合稅 | 征稅方式 |
1 | Jiangsu Etern Electric Co Ltd | 江蘇永鼎電氣有限公司 | 23.1% | 0.1% | 11.9% | 固定稅和可變稅組合的方式 |
2 | Nanyang Cable (Tianjin) Co. Ltd | 南洋電纜(天津)有限公司 | 31.8% | 0.0% | 31.8% | 固定稅和可變稅組合的方式 |
3 | 其他出口商 | 31.8% | 3.3% | 32.4% | 固定稅和可變稅組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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