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日本宣布對21種含有全氟辛烷磺酸(PFOA)相關化合物、異構體及其鹽類的產(chǎn)品實施禁令。
擬議的禁令將具體禁止進口以下物品:
一、含有PFOA相關化合物的產(chǎn)品:
1.纖維保護劑和拒水/拒油、防污劑;
2.具有防水/防油性能的地板覆蓋物;
3.防水/防油衣服;
4.消泡劑;
5.防水/防油織物;
6.光纖和涂層劑;
7.地板蠟;
8.滅火器、滅火劑和泡沫;
二、含有PFOA異構體和鹽類的產(chǎn)品:
1.防水/耐油紙;
2.防水/防油面料和衣服;
3.清潔劑;
4.半導體制造用抗反射劑;
5.色漆和清漆;
6.拒水/拒油劑;
7.粘合劑和密封填料;
8.滅火器、滅火劑和泡沫;
9.爽膚水;
10.防水/防油地板覆蓋物;
11.地板蠟;
12.專業(yè)攝影膠片;
過渡措施
為了促進平穩(wěn)過渡,該提案包括以下幾項措施:
1.醫(yī)療器械:在2025年12月3日之前,允許使用1H、1H、2H、2H-全氟-1-癸醇(8:2 FTOH)制造的侵入性和植入式醫(yī)療器械。
2.醫(yī)藥產(chǎn)品:在2036年12月31日之前,允許使用全氟碘辛烷(PFOI)生產(chǎn)全氟溴辛烷(PFOB)。
3.生產(chǎn)許可證:企業(yè)可以在實施日期前申請生產(chǎn)PFOI和8:2 FTOH的許可證,經(jīng)批準后生效。
4.允許臨時使用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異構體和鹽類的滅火器、滅火劑和滅火泡沫。
轉載鏈接:http://www.tbtguide.com/c/mypt/gwxw/55414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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