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群體 | 歐盟/歐洲經濟區(qū)生產商、歐盟/歐洲經濟區(qū)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 |
涉及產品 | 消費品(物質、混合物) |
本次法規(guī)速遞涉及的重點行業(yè) | 化妝品、洗滌劑、膠粘劑、密封劑 |
執(zhí)行日期 | 2026年6月7日 |
主要內容 | 2024年5月17日,歐盟委員會修訂歐盟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有關硅氧烷的第70項,新增D6物質。除另有規(guī)定外,2026年6月6日后,D4、D5和D6在物質和混合物中的含量限值分別為0.1% (1000 mg/kg)。該三種物質亦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歐盟/歐洲經濟區(qū)生產商、歐盟/歐洲經濟區(qū)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應注意硅氧烷含量合規(guī)。 |
參考鏈接 | http://data.europa.eu/eli/reg/2024/1328/oj |
2024年5月17日,歐盟委員會批準并發(fā)布了法規(guī)(EU) 2024/1328,修訂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有關硅氧烷的第70項。該限值項現含有八甲基環(huán)四硅氧烷(D4,CAS號:556-67-2)、十甲基環(huán)五硅氧烷(D5,CAS號:541-02-6)和十二甲基環(huán)六硅氧烷(D6,CAS號:540-97-6)三種物質。物質D6為本次新增。該修訂將于2024年6月6日生效,并將于2026年6月6日后執(zhí)行。
要求:
1. 2026年6月6日后,D4、D5和D6不得投放市場,當其
a. 作為一種物質本身;
b. 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
c. 在混合物中
且相應物質的濃度 ≥ 0.1% (1000 mg/kg)(以重量計)。
2. 2026年6月6日后,D4、D5和D6不得用作紡織品、皮革和毛皮的干洗用溶劑。
某些產品的額外過渡期
1. 化妝品中的D4、D5和D6含量限值將在2027年6月6日后執(zhí)行。然而,對于沖洗式化妝品(wash-off cosmetic products)(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EC) No 1223/2009第2(1)款第(a)點范圍內,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使用后用水沖洗),D4和D5含量限值已在2020年1月31日后執(zhí)行。
2. 對于(醫(yī)療)器械(歐盟法規(guī)(EU) 2017/745第1(4)款和歐盟法規(guī)(EU) 2017/746第1(2)款范圍內),以及醫(yī)藥產品(歐盟指令2001/83/EC第1條第2點范圍內)和獸藥產品(歐盟法規(guī)(EU) 2019/6第4(1)款范圍內),D4、D5和D6含量限值將在2031年6月6日后執(zhí)行。
3. 紡織品、皮革和毛皮干洗用溶劑中的D5含量限值和禁令將在2034年6月 6日后執(zhí)行。
對某些產品的豁免或寬限
1. D4、D5和D6本身為有機硅聚合物的成分。
2. 有機硅聚合物殘留的D4、D5或D6,當其在用于粘合、密封、膠粘和澆注的混合物中的相應濃度限值為1% (10000 mg/kg)。
3. 防護涂料(包括船舶涂料)中的D4含量限值為0.5% (5000 mg/kg),D5和D6含量限值分別為0.3% (3000 mg/kg)。
4. 混合物中用作附著力促進劑的D4、D5或D6,其含量限值分別為0.5% (5000 mg/kg)。
5. 某些用于工業(yè)、專業(yè)和實驗室用途、某些醫(yī)療器械、某些馬具、3D打印、某些模具等的物質和混合物,D4、D5和D6的含量限值不適用或更為寬松。
硅氧烷D4、D5和D6是常被用于化妝品的液體,作為發(fā)用調理劑、皮膚護理劑(潤膚劑)和溶劑(稀釋劑)。在洗滌劑和清潔產品中,它們發(fā)揮著消泡、疏水、防皺和促進香味釋放等作用。此外,硅氧硅D4、D5和D6還被用作生產多種有機硅聚合物的單體,并作為雜質以低濃度存在于這些聚合物中。在2018年,D4、D5和D6因其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PBT)和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vPvB)的特性,被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認定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
轉載鏈接:https://www.intertek.com.cn/listdata/1796112102230855680.html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