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一項根據(jù)《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1999)(CEPA,1999)第71章制定的關于約1500種物質的公告。這1500種物質收錄于2017年《名錄更新》(IU)。該公告要求對這些物質的商業(yè)狀態(tài)、下游使用情況及每年的市場波動情況進行強制性的信息采集調研。
2017年《名錄更新》(IU)收錄1500種于2014至2015年期間在加拿大生產或進口到加拿大的物質。此項公告適用于所有制造商以及在2014至 2015年期間進口過100kg以上任何一種清單上所列物質的進口商。無論是單獨的100kg某物質還是其在一種混合物或產品中的濃度大于0.1%,此公告均適用。公告要求的信息必須通過加拿大環(huán)境與氣候變化部的Single Window在線報告系統(tǒng)最晚于2017年7月17日之前提交。具備報告資格的公司將被要求提交化學物質的識別信息,包括CAS號、數(shù)量、適用的物質功能編碼、適用的消費及商業(yè)編碼等以及適用的六位數(shù)北美工業(yè)分類體系(NAICS)編碼。
《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CEPA)規(guī)定可向加拿大環(huán)境中排放的物質的評估及管理,旨在保護環(huán)境和確保加拿大人民的健康不受有毒物質的侵害。根據(jù)CEPA,化學物質管理計劃(CMP)對《國內物質清單》(DSL)上現(xiàn)有的物質進行系統(tǒng)評估。為進一步審查,這些物質已分類列出。此次公告要求收集的信息將為加拿大政府提供所列物質商業(yè)狀態(tài)的最新信息,為加拿大環(huán)境與氣候變化部(ECCC)和加拿大衛(wèi)生部(HC)制定優(yōu)先順序、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提供依據(jù)。
2017年公布的物質清單覆蓋DSL名錄更新的第3階段。承接之前的階段,第3階段將繼續(xù)協(xié)助加拿大關注物質的商業(yè)狀態(tài)更新,但會進一步擴大范圍。這個階段不再只涉及DSL上的物質,還考慮新興科學及不斷演變的國內和國際項目,以確保將來的優(yōu)先順序可正確反映加拿大的市場動態(tài)。
公告的附表1是要求收集信息的物質清單,由4個部分組成。附表2提供“需提供信息的人員”的詳細說明,而明細表3對“制造”、“工業(yè)制品”、“混合物”以及“產品”進行定義并規(guī)定信息報告的相關要求。
任何人在2014或2015日歷年度間,生產過或以獨立、混合物、產品、生產物的形式進口過附表1中所列任一物質,并且滿足附表2所列報告標準,則該人員有義務回應2017年《目錄更新》調研。
報告標準之一是,列于附表1第3部分的物質,在以下10類工業(yè)制品中濃度按重量計等于或高于0.1%(w/w%)時,需要提供其信息:
需報告的工業(yè)制品類別 | 工業(yè)制品示例 |
供6歲以下兒童使用 | 需報告:泡沫游戲墊;奶嘴;嬰兒玩具;紙板書 不需報告:供6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和家具 |
擬與人體粘膜接觸,眼睛除外 | 需報告:棉簽涂抹器;護齒;義齒;畸齒矯正設備(如牙套);助聽器;鼻腔噴霧劑;溫度計;紙巾;衛(wèi)生棉條和避孕套 不需報告:隱形眼鏡 |
炊具,住宅內用于直接接觸加熱食物的烹調器具或上菜器具,直接接觸加熱食物的部分是由玻璃、不銹鋼或瓷器制成的除外 | 需報告:銅、鑄鐵或鋁的炊事用具;鍋;扒爐;服務湯勺;盤子;碗;塑料餐具 不需報告:不銹鋼鍋;不銹鋼餐具和抹刀;瓷制上菜盤;玻璃壺 |
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食品包裝,直接接觸食品的部分是由玻璃、不銹鋼或瓷器制成的除外 | 需報告:塑料容器;塑料瓶,如一次性水瓶;罐頭;塑料,蠟和鋁食品包裝;谷類內襯袋;金屬罐和廣口瓶蓋的涂層 不需報告:玻璃灌;不銹鋼容器 |
需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與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部分由玻璃、不銹鋼或瓷器制成的除外 | 需報告:可重復使用的水瓶;旅行杯;可重復使用的食品儲存塑料容器和蓋子 不需報告:不銹鋼容器;玻璃水壺;玻璃食品儲存容器 |
在使用條件下釋放物質的物品,釋放物質需被吸入或與人體皮膚接觸 | 需報告:有香味的紙質物品;空氣清新劑、香薰蠟燭;有香味的書簽;干燥劑;清潔濕巾;口紅;墨盒 |
衣服與鞋類 | 需報告:襯衫;褲子;外衣(如外套、手套、帽子);內衣(如內褲或短褲);睡衣褲(例如睡衣);襪子;鞋;靴子;拖鞋;體育用品(如冰鞋、頭盔、護腿、曲棍球、棒球手套) 不需報告:手表和珠寶;錢包;手提包;背包;職業(yè)防護服 |
寢具、睡袋和毛巾 | 需報告:被單;枕頭套;毛毯;睡袋;浴室和廚房毛巾;床墊套 不需報告:帳篷 |
用于住宅的家具、床墊、墊子或枕頭,物質存在于其中的泡棉、皮革或紡織纖維、紗線或織物中 | 需報告:床墊,包括泡沫床墊;枕頭;墊子;椅子,沙發(fā);床墊褥 不需報告:臺燈;電視;牙科椅;外科手術臺;醫(yī)院病床;桌子;柜子;書柜;汽車和飛機座椅 |
用于住宅的地毯、墊毯和各類地板(包括泡沫墊層) | 需報告:地毯和墊毯;層壓板和乙烯基地板;工程硬木、竹、軟木地板;石地板(即板巖和大理石);瓷器;瓷磚 不需報告:辦公樓、醫(yī)院、醫(yī)療或體育設施內的地板 |
以下是一些從DSL附表1第3部分摘錄的需予以報告的有毒物質示例:
物質類型 | 物質名稱(CAS #) |
顏料 | C.I.顏料黃41(CAS # 8012-00-8) C.I.顏料綠50(CAS # 68186-85-6) C.I.顏料棕24(CAS # 68186-90-3) C.I.顏料棕34(CAS # 68187-10-0) C.I.顏料黑30(CAS # 71631-15-7) |
溶劑 | N,N-二甲基甲酰胺(CAS #68-12-2) 1,2-二甲基苯(鄰二甲苯)(CAS # 95-47-6) 甲基環(huán)己烷(CAS #108-87-2) 苯酚(CAS #108-95-2) 吡啶(CAS #110-86-1) |
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 | 2-(乙酰基)-1,2,3-丙三羧酸三丁基酯(乙酰檸檬酸三丁酯)(CAS # 77-90-7) 1,4-苯二羧酸二甲酯(對苯二甲酸二甲酯)(CAS #120-61-6) 1,2-苯二甲酸二烯丙酯(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CAS #131-17-9) 1,4-苯二甲酸二丁酯(對苯二甲酸二丁酯)(CAS #1962-75-0) 1,4-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對苯二甲酸二辛酯)(CAS #6422-86-2) 1,2-苯二甲酸二(2-丙基庚基)酯(鄰苯二甲酸二(2-丙基庚基)酯)(CAS #53306-54-0) 1,2-苯二甲酸二己基酯,含支鏈和直鏈(鄰苯二甲酸二己酯)(CAS #68515-50-4) 1,2-苯二甲酸二(C6-10-烷基)酯(鄰苯二甲酸二(C6-10-烷基)酯)(CAS #68515-51-5) |
阻燃增效劑 | 氧化銻(Sb2O3)(CAS # 1309-64-4) |
單體 | 2-甲基-2-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MMA))(CAS #80-62-6), 2-甲基-2-丙烯酸縮水甘油酯(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GMA))(CAS #106-91-2) 2-羥基乙基-2-甲基-2-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羥乙酯(HEMA))(CAS #868-77-9) 二(2-丙烯酸)-2-乙基-2-(丙烯酰氧甲基)-1,3-丙二醇酯(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TMPTA))(CAS #15625-89-5) |
除一份完整的物質清單和信息要求外,該公告全文可在相應期號的《加拿大公報》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