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工信部科技司已組織完成《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3項汽車行業(yè)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并對其報批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6日,。詳情請登錄工信部網站,,可直接反饋意見,。
完整的標準名稱可以在工信部網站查閱,。
附件:
3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名稱,、主要內容等一覽表
序號 | 計劃編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摘要 | 代替標準 | 采標情況 | 建議實施日期 |
1 | 20160967-Q-339 |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 |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單體,、電池包或系統(tǒng)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 GB/T 31485-2015和GB/T 31467.3-2015 | 無 | 本標準建議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本標準對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對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zhí)行,。 |
2 | 20160968-Q-339 | 電動客車安全要求 | 本標準規(guī)定的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 無 | 無 | 本標準建議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本標準對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對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zhí)行。 |
3 | 20160969-Q-339 |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人員觸電防護要求,、功能安全防護要求和試驗方法,。 | GB/T 18384.1-2015、GB/T 18384.2-2015,、GB/T 18384.3-2015 | 無 | 本標準建議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本標準對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對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