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硅錳(Silicomanganese)作出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yè)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xiàn)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yè)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根據終裁結果,本案現(xiàn)行反傾銷措施繼續(xù)有效。
1993年12月2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硅錳發(fā)起反傾銷調查。1994年10月31日,美國商務部暫停對烏克蘭硅錳的反傾銷調查。1994年12月22日,美國開始正式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01年2月16日,第一次日落復審后,美國商務部延長了對中國硅錳的征稅期限并暫停對烏克蘭硅錳的反傾銷調查。2001年9月17日,美國開始正式對烏克蘭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此后,美國先后進行了三次日落復審,并分別于2006年9月14日、2012年11月8日和2018年12月12日,三次延長了征稅期限。2023年11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硅錳發(fā)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24年3月7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硅錳作出第五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009_66000.htm
轉載鏈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073&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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