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日本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省(METI)發(fā)布了根據(jù)《化學物質控制法》(CSCL)修訂的化學品進口海關程序,。修訂后的進口海關程序包含以下關鍵點:
化學品類型的定義、進口化學品的表格(包括海外制造商),;
進口清關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含有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禁用產(chǎn)品清單,;
需要許可證的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清單,。
修訂后的程序適用于以下類型的化學物質:
用于研究和測試的化學物質;
作為試劑的新化學物質,;
一般化學物質,;
監(jiān)測化學物質或優(yōu)先評估化學物質;
特定化學物質(I類和II類),;
新化學物質,。
修訂后的進口海關程序已于2025年1月10日生效。
轉載鏈接:http://itpp.trb.mofcom.gov.cn/article/cslx/hgcxyq/202501/22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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