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fā)布了第2016-712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中營養(yǎng)標識相關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a.修改營養(yǎng)成分含量聲稱標示的詳細標準,。
1)因無“低糖類”標示標準,,即使在制造,、加工過程中降低糖類含量,營業(yè)者也無法在產品上標示,,且未明確規(guī)定“低鹽”的標準,,致使標示混亂、無法給消費者提供準確的標示信息,;
2)新設“低糖類”標準,,“鹽”的含量聲稱標示標準換算成“鈉”的標準,通過明確規(guī)定,,來制定低糖,、低鹽產品的標示依據,從而促進大量低糖,、低鹽產品的開發(fā),,擴大消費者的選擇權。
b.修改營養(yǎng)成分營養(yǎng)聲稱標示標準,。含量聲稱中除“少”,、“縮小”、“減輕”標示以外,,追加“降低”,、“減少”類似標示等,修改含量減少標示的標準,,以便可使用多種減少標示,;新設糖、鈉相關條款,,以便營業(yè)者可與目前自己制造,、銷售的產品進行比較。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