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EU)2016/2107號執(zhí)行條例,。該條例就進口某些非動物源性飼料和食品的官方控制水平,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No 882/2004的實施條例(EU)No 669/2009附錄I,,發(fā)布2016年第4季度加強官方控制的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料清單,。
此次對中國產(chǎn)品加強官方控制的商品種類仍為2種,一是新鮮或冷藏甘藍類蔬菜(包括其他可食甘藍,、中國西蘭花等),,抽檢比例為50%;二是茶葉(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檢比例分別為10%;抽檢項目均為農(nóng)藥殘留,。附錄I新增對玻利維亞花生及其制品,、美國產(chǎn)開心果等采取加強入境官方控制措施。具體見: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EEC/16_5056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