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加利福尼亞州環(huán)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已根據該州的65號提案法規(guī)在已知導致癌癥的化學物質清單中添加了六種其他化學物質。
根據OEHHA上個月發(fā)布的新聞稿,新添加的化學品為:
2-氨基-4-氯酚
2-氯硝基苯
1,4-二氯-2-硝基苯
2,4-二氯-1-硝基苯
N,N-二甲基乙酰胺
對硝基苯甲醚
OEHHA的行動是在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于2018年確定上述所列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致癌”之后。根據1998年加州《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實施法》的規(guī)定,IARC的決定是OEHHA將這些化學物質添加到已知會致癌的化學物質清單中的充分依據。
提議將這些化學物質列入65號提案清單的提案已于今年初接受公眾評論,在此期間未提交評論。